【兒少團體聯合聲明】 維護兒少隱私 沒有人是局外人

近日某童星的母親因病驟逝,媒體接連報導,讓童星父母離異後爭奪孩子監護權、 安排會面衝突等爭議,再次登上新聞版面。這位星爸更透過聲明書,甚至是童星本人 的親筆書信,回應各界質疑,昨(28)日更以童星本人的心理衡鑑評估報告、身心科診斷 證明書等隱私資料,提供給特定媒體進行獨家報導,甚至還公開了童星接受心理諮商 過程的錄音檔,該媒體並將相關報導製作成影片,上傳網路供社會大眾播放、閱覽, 兒少團體一致認為,這樣的舉動不僅侵犯了童星的隱私權,也讓孩子除了面對喪親之 痛,還得承受媒體報導、網友與公眾議論所導致的二次傷害。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明白揭示,隱私權是非常重要的兒童基本人權,任何人 不得任意剝奪或侵害。本次事件中,星爸及媒體對外公開的諸多資料,都涉及孩子本 身的就醫及心理健康評估,理應謹慎保護,不得隨意公開。何況依現行「兒童及少年 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規定,媒體、任何人都不得公開揭露兒少監護權相關事件 中孩子的姓名及足以識別其身分的資訊,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孩子,免於承擔更多異樣 目光所帶來的壓力與傷害。

 為了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兒少團體共同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1.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大人之間的衝突,應避免將孩子捲入。請星爸多關照孩子的 身心健康狀況,避免將孩子的隱私資料,拿來作為處理家庭糾紛、搏媒體版面的籌 碼或手段,避免帶給孩子更大的傷害。 

2. 請媒體加強自律,停止鉅細靡遺的報導童星家長過往的衝突事件,並應將童星本人 就醫、接受心理諮商等細節與隱私資料,盡快自報導中移除。 

3. 童星雖是公眾人物,畢竟仍是未成年的孩子,需要你我妥善保護,請社會大眾停止 轉貼、分享相關報導中關於童星個人的隱私資料,一起守護孩子的基本人權。 

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靖娟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兒少權心會、 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台少盟、台灣照顧管理協會、乘風少年學園、勵馨基金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至善基金會、智障者家長總會【按團體加入連署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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