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 懷孕期の用藥指南

吳太太(化名),是個年輕少婦,在罹患思覺失調症之前,就有了大兒子。先生對疾病全心全力的支持,讓她儘管有過幾次精神疾病惡化而住院治療的經驗,但在這個的小家庭中,整體生活算是和樂充實。就在門診追蹤的某一天,她對我說:「我懷孕了,接下來怎麼辦?」

大多數人都知道,懷孕不宜服用藥物,因為擔心藥物可能對胎兒有不利的影響。但女性的生育年齡,也正好是許多精神疾病的好發年齡,尤其像吳太太一樣的女性,在懷孕前已因罹患精神疾病正服藥中,或懷孕、產後出現精神疾病需要藥物治療時,就不得不遇到這個棘手的問題。

當然,不開立藥物給懷孕婦女是最方便的建議,然而不服藥對胎兒及懷孕婦女是否最有利?許多研究顯示懷孕時若同時罹患憂鬱症、焦慮症、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卻不治療,會增加許多生產時及新生兒併發症,如早產、出生體重不足、嬰兒發育遲緩等等,有時對胎兒的傷害遠超過以安全的方式使用藥物。更有甚者,若懷孕婦女因嚴重精神症狀而出現自殺或傷害孩子的念頭或行為,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所以,懷孕及哺乳期間用藥的原則必須思考,若不用藥,如何提供有效的替代方式?例如電氣痙攣療法或其他非藥物療法如心理治療、藝術治療、音樂治療等。若決定要用藥物,如何「比較安全」地使用對胎兒傷害最少的藥物?減藥或是換藥?或至少避開第一孕期(懷孕前3個月)?另外還必須追蹤某些藥物濃度,以及追蹤胎兒的發展過程等等。而若決定不要孩子,醫師還需要處理隨之而來的哀慟反應;此外,還有人擔憂的不是胎兒畸形的問題,而是精神疾病遺傳的問題,因此,面對精神疾病病人的懷孕,考量的面向必須要更全面。

和夫妻倆一起做了充分的溝通後,她們決定要讓這個小孩出世,而最後採取的方式是不用藥,但持續門診追蹤,若有復發精神疾病的徵候,才可以讓醫療團隊及時介入協助。

就這麼平安順利的過了懷胎的十個月。不過正當夫妻都喜孜孜地迎接小兒子的時候,吳太太的病症還是復發了。所幸此時只需要依照一般的治療進行即可,只不過考量精神藥物對嬰兒的影響,就改以配方奶,而不以母乳哺餵。因為幾年來已經有很好的治療默契,她很快的就穩定了下來。

懷孕對於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的衝擊不小,免不了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複雜心情。建議此時務必尋求家人朋友的支持,並與醫療專業團隊合作,才能在審慎評估與充分討論後,做出最適當的決定。(文章授權提供/國家網路醫藥)作者/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精神科專任主治醫師 鐘國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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