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雄預防酒駕處遇合作計畫 酒癮輔導啟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與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共同合作之「大高雄地區預防酒駕處遇合作計畫」,歷經3個月緊鑼密鼓的籌備與規畫,終於在107年11月中旬正式啟動,並於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辦理了首場酒精解癮輔導團體課程。

酒駕被告機構外輔導 減少後續再犯可能

長期以來酒駕新聞不斷造成許多家庭不幸,有鑑於酒駕預防的重要性,因而催生了「大高雄地區預防酒駕處遇合作計畫 」;此計畫針對大高雄地區酒駕案件之刑事被告進行評估,檢察官針對酒駕案件審酌,對於適合進入計畫方案之被告給予緩起訴處分。 

透過緩起訴處分附帶條件之強制命令,採取機構外輔導方式,計畫內容包括酒精解癮輔導團體課程及門診治療,積極介入酒精解癮之醫療服務,及相關治療課程,用以協助個案戒除酒癮,提供個案正確飲酒認知並減少後續再犯之可能。

三大階段團體課程 協助增強拒酒能力

本計畫為預防酒駕事件的一大創舉,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黃志中局長與社區心衛中心蘇淑芳主任非常重視危害性飲酒之相關議題,積極參與團體課程,期待能透過分享的方式,凝聚團體成員間的情感,進而形成互助與支持網絡,協助成員增強拒酒能力,並在每次課程後完成家庭作業,以幫助個案重新審視學習內容後,給予回饋,亦可加強學習效益。 

未來則交由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的專業團隊持續展開課程。團體課程分為3大階段,共安排10堂課程,課程內容就成員的生活習慣、環境及社會文化等議題進行討論,藉由彈性的團體互動,以及多元的教學規畫,提供成員正確的飲酒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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