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便利商店麵包 抽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烘焙產品之衛生與安全,針對市售麵包、漢堡皮、吐司、貝果等進行抽驗,抽驗地點為臺北市學校附近之早餐店、大賣場、便利商店、超市、百貨公司地下街麵包店等,共計30件產品,包含15件吐司、7件漢堡皮、6件無餡料麵包、2件貝果,檢驗防腐劑(丙酸及其鹽類),結果均符合規定,詳如附件。

丙酸是延長食品保存期的一種防腐劑,主要用途為防止食品因微生物及黴菌的孳生,所引起的腐敗變質,目的在避免食品中毒的發生,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丙酸使用於麵包及糕餅限量標準為2.5g/kg以下。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製造食品販售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且就該產品內容應負保證責任,以確保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與本身商譽。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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