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偏鄉母嬰健康 健康管理這樣做

因應偏鄉高風險孕產婦之健康照護需要,國民健康署於106年起逐步補助嬰兒死亡率、未成年少女懷孕率等較高的縣市,進行「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該計畫於107年度共補助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南投縣及宜蘭縣6縣衛生局結合轄區24家產檢院所推行。

輔導個案定期產檢及產後關懷

國民健康署表示,「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之收案條件,針對具菸、酒、檳榔、多胞胎、曾生產過早產兒、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及未滿20歲、低收、中低收入戶、教育程度高中職肄業或以下、未定期產檢、藥物濫用及心理衛生問題之孕婦,經個案同意提供健康促進需求評估,透過電話追蹤及視個案需求執行到宅訪視,輔導協助個案定期產檢,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關懷,如發現有需醫療或社政介入,則予以轉介。產後關懷包括提供產婦(如哺乳)及對新生兒照護的衛教諮詢(如新生兒黃疸、排便、聽力篩檢、事故傷害防制、親子共讀等)。

提升偏鄉婦兒科急重症處置量能

為強化偏遠地區之婦兒科醫療照護資源,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自105年起辦理「醫學中心及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協調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及醫學中心於花、東、高、屏等縣市,持續3年挹注兒科及婦產科專科醫師共8名人力,協助花蓮縣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臺東縣台東馬偕紀念醫院、高雄市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屏東縣恆春基督教醫院,於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章節中達成「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含早產兒)」中度級之目標,以提升花、東、高、屏等縣市婦兒科急重症處置量能。未來將持續挹注偏鄉地區婦兒科醫師人力,並結合「婦產科開放醫院計畫」建置基層診所與醫院生產合作模式,完善婦產科接生醫療照護品質。

7歲以下有7次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為降低新生兒及嬰兒死亡率,國民健康署指出,將持續提供7歲以下7次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並透過兒科或家醫科醫師提供一對一衛教指導,含事故傷害防制之宣導(如居家環境安全、避免趴睡、使用嬰兒安全座椅等),提醒家長注意兒童健康成長環境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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