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將上路! 特定5類病人適用

台灣器官捐贈人數和等待人數相差甚遠,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數據顯示,目前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有9767人,但今年度只有190位捐贈者完成501例器官移植。為尊重末期病人的醫療意願,多年來衛生福利部結合民間團體持續宣導安寧緩和醫療理念,鼓勵民眾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並註記在健保IC卡上,醫師對於無法治癒的末期病人,在尊重其意願的情形下,不施予心肺復甦術及無效的維生治療,以減輕病人的痛苦。

符合5臨床條件 可預約自己的善終

而明年1月6日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即是讓民眾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提前預立自己的醫療決定。舉凡是20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者,或是20歲以下但已婚者,本人、至少一位二等親,及未來可代替本人表達意願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參與各醫院開設之「預立醫療諮商門診」,與醫療團隊深入討論後,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日後若發生「五項特定臨床條件」: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或經公告重症疾病時,經醫療團隊確診及確認意願後,可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醫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食,如鼻胃管灌食。

自己生命自己決定 親屬參與了善終心願

台北慈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總幹事、放射腫瘤科常佑康醫師說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強調特定病人有拒絕醫療的權利,但病人自主權利法擴大適用的疾病範圍,及增加拒絕醫療的選項,不僅限於癌症或器官衰竭的末期病人。希望尊重病人的醫療自主權,確保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依病人的意願選擇治療或善終。

常佑康醫師強調,不論是器官捐贈、安寧療護還是「預立醫療決定」,家屬的參與都非常重要,一定要提早共同討論和諮商,了解病人對生死大事的價值觀與偏好,才不會面臨生死關頭時難以抉擇,或無法善終的遺憾。

預立醫療決定減少痛苦 器官捐贈可遺愛人間

為提升民眾對於器官捐贈、安寧療護以及預立醫療自主的認知,台北慈濟醫院特別舉辦為期一週的宣導活動。台北慈院張耀仁副院長於宣導活動中致詞表示,每個人都會面臨生死,比起痛苦的離開人世,如今民眾有新的選擇,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可以事先和家人共同討論,向醫療團隊諮商,預立醫療決定減少痛苦,也可以將器官捐贈一併納入考慮,遺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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