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骨轉移 積極治療不「肺」力

根據國健署公佈民國104年癌症登記報告,肺癌的發生人數排名高居第二名,其中晚期肺癌的患者約有三到四成深受癌細胞轉移到骨頭所苦。骨骼是由成骨細胞與蝕骨細胞所維持的動態平衡,若癌症轉移骨骼,則會讓蝕骨細胞不斷作用,使骨質流失,破壞骨骼的完整結構,不但疼痛,四肢骨骼、脊椎,甚至頭骨,更有可能被癌細胞啃斷,造成患者發生病理性骨折,影響活動能力,如果患者因此臥床,更可能讓免疫力下降,癌症治療成效大打折扣。

馬偕紀念醫院胸腔內科資深主治醫師蘇健說明,病人的活動能力是治療時很重要的參考指標,因此如何保全病人的活動能力,是治療時的重要目標。在肺癌骨轉移的治療計畫中,如果癌症侵蝕已經造成骨折、脊椎壓迫,那第一步要先以手術固定,再來利用局部放射治療,殺死骨骼上的癌細胞並減緩疼痛,但放療不適用於全身,因此會再加上維持性治療,例如單株抗體或雙磷酸鹽,能加速骨質回復、防止惡化,降低新的骨轉移併發症的風險。

蘇健更進一步說明「有風險部位的局部治療,優先於全身治療」!什麼是有風險呢?舉例說明,如果四肢長骨轉移部位有骨折風險,或脊椎轉移有截癱風險,此時就應該盡快開始治療癌症轉移部位,而不是處理肺癌腫瘤,所以全身性的癌症治療雖然很重要,但還是要考慮患者立即的風險來做調整。

骨轉移治療成效好,也有同時降低止痛藥的依賴的好處,蘇醫師分享曾治療一名55歲女性肺癌患者,從神經外科轉診而來,當時因患者腰椎腫瘤壓迫,只能坐輪椅,檢查後發現是肺癌轉移,依照上述流程治療後,慢慢的就不需強效止痛藥,復健半年後也恢復活動能力。因此,醫師呼籲肺癌病友,積極治療不放棄,還是能有好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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