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菸給青少年 賺十元罰萬元!

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及呼籲,販售菸品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為青少年健康把關。

檳榔攤、雜貨店  違規比例最高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 107年5月至6月期間,測試臺北市內240家販售菸品場所遵守法令情形,不合格率為50%,其中檳榔攤、雜貨店不合格率都超過六成;大賣場及連鎖便利商店不合格率也有二至三成。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林夢蕙科長表示,違規賣菸給未成年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曾有被罰鍰之業者表示「賣1包菸才賺不到10元,被抓到竟要罰1萬,要賣多少包才夠罰」,提醒店家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業者應確認購買年齡  落實「販菸三部曲 」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出示證明、3.未滿18拒賣菸」之步驟;林夢蕙科長教商家以簡易話語來落實「販菸三部曲」:「您看起來好年輕,請問您滿18歲了嗎?」、「證件可以看一下嗎?」,而對於聲稱自己忘記帶證件的民眾,則可以說「抱歉,衛生局會調閱監視錄影帶,如果賣菸給你我們會被罰1萬元!」,若無法確認購菸者年齡時,應拒絕販售菸品。

世界和平婦女會臺灣總會林淑慧秘書長表示,青少年正值青春活力的年紀,不該受到同儕影響或因一時好奇而開始接觸菸品,更不應該被菸品綁架,希望所有的業者都能嚴格把關,不販賣菸品給青少年。

及早成功戒菸 可參加戒菸班

臺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楊美娥表示,家長們平時應多關心及注意子女之交友情形及生活狀況,避免他們染上吸菸惡習,如果發覺子女已有吸菸,要鼓勵他們馬上戒菸,以免影響健康。

臺北市衛生局已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等多元戒菸管道,歡迎吸菸青少年多加利用,及早成功戒菸,也呼籲連鎖超商、賣場、檳榔攤、雜貨店等販售菸品業者及家長、學校一起為青少年健康來努力。

健康醫療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延伸閱讀

▋推薦影音

▋關注我們

Back to top
copy sharing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