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治療選擇面面觀

作者:馬偕紀念醫院血液腫瘤科 張育誠醫師

多發性骨髓瘤是一種血液癌症,治療上最大的困境就是它的高復發率,因此在治療的選擇上,妥善考慮藥物使用的安排及接受移植,才能讓病人獲得最長的存活期,並保有生活品質。

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一般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癌細胞最活躍的時期,患者會有貧血、腎功能受損、甚至容易骨折的情形,在這個時階段要先作誘導性治療,將癌細胞壓制。

台灣健保在第一線治療有給付蛋白酶抑制劑萬科及免疫調節劑賽得可以使用;蛋白脢抑制劑是藉由阻止癌細胞代謝廢物,而免疫調節劑則是誘導癌細胞死亡,並促進自身免疫功能。通常選擇其中一種後,會再加上類固醇,將癌細胞清除到<20%以下,就可以進行第二階段的治療,也就是骨髓移植。但移植還是需要考量患者的年紀,若大於75歲以上的病患,就不建議進行;而如果患者各方面條件可接受移植的話,就有機會達到癌症全面的緩解。

第三階段也就是骨髓移植之後的鞏固階段,要持續治療,讓癌症不要復發,才能進到維持期(第四階段治療)。而雖然治療分為四階段,但因多發性骨髓瘤容易復發,若遇到第一線藥物失效,就要使用第二線與第三線的藥物,像第二線有蛋白酶抑制劑凱博斯、愛莎佐米,或免疫調節劑瑞復美可以選,第三線則有免疫調節劑鉑美特,但並非上述藥物都有健保,且無論是哪種類型的藥物,都有副作用。

蛋白酶抑制劑長期使用的副作用容易造成周邊神經毒性,會有手麻腳麻的問題,而免疫調節劑則是會使血球低下導致貧血,因此,醫師也會根據患者前一線使用的藥物,在第二線藥物的建議上錯開類型,才不會讓副作用累積。多發性骨髓瘤的藥物在第二線與第三線的治療,雖然有部分提供健保給付,但仍有療程次數的限制,因此若能進行骨髓移植,才是對病人最好的處置。

多發性骨髓瘤藥物近年來發展相當快速,在第三線藥物之後,還有其他如兆科、CAR-T等較為先進的療法,療效似乎都相當令人驚喜,對於未來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醫師也抱持希望,呼籲患者不要放棄,積極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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