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偏遠地區1.8公里規定工作坊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6月27日舉辦醫藥分業20週年系列活動-現行偏遠地區1.8公里規定工作坊,並分兩個主題座談:(1)如何落實醫藥分業精神,保障國民健康與生命安全的基本權。(2)現行1.8公里規定在執行上有何困難之處?全聯會理事長古博仁以及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長王兆儀,在開幕致詞中肯定醫藥分業20週年來,醫藥共同合作為民眾健康把關的成果,然而,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希望透過這樣的工作坊進行多方意見的交流。

「如何落實醫藥分業精神,保障國民健康與生命安全的基本權」主題,由中華民國藥事品質改革協會理事長余萬能擔任引言人,從法制史談醫藥分業中人民、醫師及藥師的基本權、醫藥病三方需共同遵循的倫理原則以及韓國、日本和台灣的現況。

此主題邀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張嘉訓、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胡峰賓、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臨床藥學會理事長林慧玲、台灣年輕藥師協會常務理事李懿軒代表與談,並由藥師公會全聯會政策執行長賴振榕擔任主持人,過程中大家代表了不同領域的意見,除了反映目前遇到的挑戰,也提出了對未來的期許,摘要如下:

一、建立醫藥分業的合作平台

1. 落實分級醫療以及轉診制度,打造醫藥合作的基層醫療:期許大醫院或醫學中心透過電子轉診系統為民眾媒合適當的基層院所,對於醫師、藥師之間責任歸屬應予以立法明確規範,讓民眾不用舟車勞頓也能受到好的醫療照護。

2. 共同擬訂備藥清單:診所、基層院所和社區藥局共同擬訂藥品清單,以利醫師處方釋出後,民眾到藥局能「有藥用」,再透過藥師的諮詢以及藥事照護,讓民眾「會用藥」。

二、提高專業給付

    提高醫事人員專業給付並固定業務收入點值。

三、藥師專業能力的提升以及自律

    藥師在醫藥分業中扮演監督(check)與平衡(balance)的角色,以共同提升醫療的品質、安全以及有效性。無論是藥師法第15條對於藥師業務範圍的規範以及世界藥學會提出的優良藥師執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 GPP)中,對其藥師專業的要求不僅僅是調配以及交付藥品,應規劃整體繼續教育課程與再造藥學教育,讓藥師的專業能力以及提供的藥事照護更符合社會大眾的需求以及期待。而藥師也應遵守相關法律,以強化醫藥之間以及大眾的信任感。

  「現行1.8公里規定執行有何困難之處?」主題,由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擔任引言人,分享在健保制度設置以及醫業分業初期的規劃。臺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胡幼圃以及全聯會諮詢顧問洪章榮提到了現行「1.8公里」指標的由來:

(1) 英國的dispensing doctors' association在當時的“1 mile rule”,若病患手術之後於一哩之內沒有藥事人員可調劑處方,則可以由醫師親自調劑之。

(2) 於台灣是各方協商之後,訂定1.8公里為使用之指標。強調「1.8km」距離應以病人需求為主。

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曾梓展提及基層診所執業遇到的幾項困境:

(1) 臨時釋出處方,藥局沒有備藥。

(2) 兒童磨粉用藥,無藥局肯接單。

(3) 緊急情況,只能一次用藥,不合民眾。

(4) 1.8公里的距離,對於行動不便或不舒服的民眾而言,不合民情。

針對上述的困難,參與座談的消費者報導雜誌社長胡峰賓、在宅醫療協會理事長余尚儒以及臨床藥學會常務理事沈麗娟也提出了相關建議:建立醫藥分業的合作平台;基於兒童用藥安全,應以兒童專用製劑為優先選擇;對於偏遠地區或是行動不便的民眾可提供送藥到府以及居家醫療的服務,讓每一位民眾都能享受到相等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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