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藥師對醫藥分業應賦有的新使命

 20年前,經由許多藥師們努力奮鬥,在當時困難重重的環境下,終於使得醫藥分業制度在我國得以開花結果。

然而,以我國醫藥分業現況而言,這只能說是完成階段性任務,而這樣的階段性進程也凸顯了未落實真正醫藥分業而造成的種種問題的源頭。相信任何對我國醫藥發展有理想的、對民眾健康有堅持的藥師,對於目前雙軌制的現況一定無法接受。

近來甚至有醫界人士主張醫藥分業應以「共識」決定,而不應由法律規範,此種主張根本似是而非。法律是強制的手段,國家之所以制定法律,就是透過強制的手段將合情合理的制度予以落實。

若是以「共識」即可,國家又何必頒訂醫療法保障醫師的診療權來確保民眾健康?如果沒有醫療法,勢必將使密醫橫行而危害民眾健康。如同過去,在未實施醫藥分業的年代,醫師娘、護理人員、甚至未具醫療專業的人員,均得以進行藥品調劑作業,完全忽視藥事專業及民眾用藥安全,荒腔走板的情況,等同是危害國民健康。

此等淺顯易懂的道理,醫界人士不可能不知道,卻仍有少數人士為了維護既得利益而侈言此種謬論,實在不可思議。

近日更有媒體以一例一休為例,調侃藥師想補貼自己薪資而兼差跑班,卻無視於當初藥師放寬多處執業規定是由醫師公會所推動。這些亂象的根源就是我國無法落實醫藥分業,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完全沒有診所藥局或門前藥局。韓國自2000年於一年內徹底完成實施醫藥分業,如此終能確保民眾用藥安全,也因而得到民眾的認同。

單軌制的醫藥分業制度才能避免出現上述種種危害民眾用藥安全的亂象,單軌制醫藥分業是先進國家的表徵之一,無法落實單軌制醫藥分業,我國永遠是醫藥發展的開發中國家。

所有的藥師,在此刻仍應繼續努力,讓我國醫藥分業制度更進一步,能像醫藥先進國家落實單軌制,如此才是我國用藥安全的實質進步,如此也才是對我國民眾真正確實的用藥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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