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做 有效根除酒駕問題
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安全的國家?台灣社會相對安全,但酒駕問題造成的傷亡卻使得台灣成為一個危險的地區。除了每日在各急診室出現的傷者,酒駕造成嚴重的傷亡事件一再出現,不久前發生一死十二傷事件,更讓社會大眾又一次心驚膽顫。這個酒醉駕駛已經早就被吊銷駕照,卻仍再犯酒駕;而這次除了造成一人死亡,更造成十幾個家庭的傷痛。而酒駕肇事者往往當天就可以不成比例的金額交保,即使監獄一半一上都是酒駕者,酒駕肇事事件卻天天上演。
 
我們研究這個議題多年,這問題不是無解,關鍵是在於政府願不願意拿出魄力、痛下決心去處理。依據資料顯示,近年來每年發生酒駕事件近十萬件,而每年平均約五百四十多人因酒駕肇事致死,每天平均一點五人死亡,此人數高於其他各類刑案致死人數的總和,顯見酒駕行為對於社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民眾沒想到的是,推估出來約三百多人在醫院內死亡,與約二萬人是因為酒駕相關的外傷而住院的,幾乎都是花人民的錢,由肇事者支出與政府代位求償的比例都非常低的,估計總金額可能每年高達幾十億元;而這些統統都是健保要支出的。
 
讓酒駕者付醫療費
未來酒駕相關傷害醫療費用應由肇事者付費,不能再讓社會大眾無止盡地幫這些酒駕者支付醫療費用。健保署也應立即開始向這些酒駕肇事求償,不該幫這些酒駕者付任何費用。 
 
根據傷害預防的觀點,酒駕防制要在飲酒行為之前就進行,飲酒後要徹底斬斷與駕車行為的連結。
 
國外有些成功的經驗可供分享:
一、許多國家規定,因為與酒駕犯罪行為有連帶因果關係,販賣酒精性飲料之場所,包括酒吧餐廳,應負起監督顧客飲酒後交通安全之責任。「酒前不開車、酒後找代駕」,歐美國家的良好成效,值得借鏡。
 
二、設立專責酒駕法庭,提供「入監服刑」之外的其他有效處分;有人認為酒駕「立即拘留七天」的效果比入監服刑三個月還好,而判酒駕者接受「酒癮戒除治療」也是美國處罰累犯的一種選擇。另外拒絕酒測因為會危害到公眾的交通安全,應判處比酒駕本身更重的刑責,以避免執行公權力者的困擾。至於日前台東地檢署安排酒駕累犯洗大體冰櫃以及解剖台,也是可考慮的方式。 
 
三、運用智慧科技,協助長期監控酒駕者。國外已有「酒駕腳環」出現,酒駕累犯須戴上這種監測飲酒的腳環,一旦再次飲酒,便立即須入獄服刑。總之,台灣的酒駕問題非常嚴重,懇請所有地方縣市首長與中央長官,共同來展現行政效力,從中央到地方,共同根除酒駕問題。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文:簡立建 /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王作仁 /嘉南療養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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