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攸關民生的新制將於今年7月上路。食藥署今天表示,家長關心的嬰兒奶粉、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增列須強制標示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含量;雞蛋若經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應標示「平飼友善生產系統」或「放牧友善生產系統」,產品未依規定標示最重可依食安法開罰300萬元,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市售嬰兒奶粉從7月1日起要符合新的營養標示規範,格式也要一致化,例如嬰兒奶粉應以「每100公克 」及「每100毫升」標示;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以「每一份量」及「每100公克(或毫升)」標示。

此外,雞蛋如果經過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就需豐富化籠飼友善生產系統、平飼友善生產系統或放牧友善生產系統。

另食用鹽氟含量標示,小包裝家庭食用鹽可以添加氟化鉀及氟化鈉,品名應以「氟鹽」、「含氟鹽」或「加氟鹽」命名,但標示內容應註明「併同使用含氟鹽及氟錠前,應諮詢牙醫師意見」及「限使用於家庭用鹽」等醒語,包裝上可以宣稱「可幫助牙齒健康」。

牛樟芝食品上市前,需將原料加工、製程規格、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證明文件送食藥署備查,7月11日起實施。

西藥藥品優良運輸規範(GDP)7月1日上路,藥品儲存及運輸過程中必須維持品質與包裝完整性,並在合理時間內正確運送藥品。

本文摘自 2016/06/29 聯合新聞網 作者記者陳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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