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也想擁有孩子 醫籲治療前可生育保存

16年前,才24歲的Rick被醫師診斷出罹患淋巴癌,當時在美國求學的Rick在醫師的建議下進行了「生育保存」,2008年時,更發現罹患舌癌,切除部分舌部組織。14年後,1999年,Rick與妻子決定生兒育女,讓家庭更完整,因此安排存在美國的精子以1500元美金的價格飛來台灣,Rick說,當精子抵達台灣報關時,真的不知道該寫多少錢?可知台灣對於癌友的生育並無友善政策。
 
但並非所有的癌友都像Rick一樣幸運,預先做好生育保存。在台灣,醫師多以「先活下來再說」為原則而忽略了病人也有生兒育女的希望。
 
希望癌症基金會執行長、曾在腫瘤科服務過的蘇連瓔也分享臨床故事,有位新婚一個月的婦女發現婦癌已轉移至肺部,發現時已是第四期,原本要辦理住院的太太在聽了護士的術前提醒後,旋即辦理出院,原來是護理人員要太太避孕,但對於傳統婦女來說,為夫家傳承香火是責任,一旦要避孕,寧可丟棄生命。後來帶太太到主治婦癌的醫師診間,沒想到,醫生看了病例就跟病人說,「連命都沒了,還說什麼生孩子」!讓太太眼淚馬上掉下來。
 
台大醫院婦產科陳信孚醫師表示,隨著罹癌的年齡逐漸下降,不少年輕患者一旦罹癌就如同判了死刑一般,再也無法生兒育女,當化療可會影響生育時,許多人就放棄了擁有下一帶的夢想。
 
台灣醫師常常自己替病患做決定,是否轉介生殖科醫師、做生育保存(凍精存卵)皆由醫師判斷,而非病人本身:而癌友對於癌症可能導致不孕的資訊不充足,或是根本不知道治療會影響生育,醫師與患者皆專注於疾病的治療上,因此生育保存常被忽略。
 
醫師指出,女性的生育保存可選擇胚胎或卵子冷凍、卵巢移位(以腹腔鏡手術取出組織而保存之);而男性則是精子冷凍或是放療時避開生殖系統與器官。醫師鼓勵育齡癌友「主動查詢」生育方法並與腫瘤科醫師、生殖科醫師共同討論。同時,呼籲腫瘤科醫師主動告知、生殖科醫師主動說明生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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