罩不住的紫外線?眼睛防曬需要全面保護
有了抗UV紫外線功能的隱形眼鏡,就能完全杜絕紫外線的影響嗎?眼睛防曬的正確作法是配戴可阻擋UV的太陽眼鏡以及寬沿帽,全面防護才是真正保護。
 
小梅喜好戶外活動,平日就常與三五好友相約爬山、戲水,最近從廣告得知有抗紫外線功能的隱形眼鏡提供UV保護,覺得適合自己買來配戴,小梅認為已有了隱形眼鏡的保護,外出反而少戴太陽眼鏡與遮陽帽,而使眼睛暴露於紫外線傷害的風險中。
 
有了抗UV紫外線功能的隱形眼鏡,就能完全杜絕紫外線的影響嗎?這是不正確的觀念,雖然這類隱形眼鏡有對紫外線的保護,但是沒有臨床實驗證實,抗UV功能隱形眼鏡可降低眼睛疾病的風險,如:白內障、黃斑部病變等可能肇因於過度曝曬紫外線所造成的眼睛問題。
 
抗UV隱形眼鏡對於未受覆蓋眼周組織沒有保護作用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即建議使用者,正確抗UV的做法,應該是配戴可阻擋UV的包覆式太陽眼鏡和寬沿帽,並要求業者標示警語:「抗UV的隱形眼鏡無法取代抗UV眼鏡的保護效果,因為隱形眼鏡無法完全覆蓋眼睛和眼睛周邊組織,配戴時仍須按指示戴上抗UV的眼鏡。」
 
所以使用者一定要導正「抗UV隱形眼鏡等於保護眼睛免受紫外線傷害」的錯誤迷思,怡碩視光眼科診所院長吳怡頡醫師指出,抗UV隱形眼鏡只有在隱形眼鏡覆蓋的範圍有保護作用,而隱形眼鏡未覆蓋到的眼球周邊組織,例如眼瞼、結膜,仍可能因為長時間的過度曝曬而造成傷害,發生在眼瞼處則有眼瞼腫瘤或是皮膚癌;若是影響到結膜,則有瞼裂斑、眼翳等。
 
吳怡頡醫師強調:「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多是長期且漸進式的,不是馬上就有問題發生,除非是發生在急性期,如電焊工未戴護目鏡,或是角膜嚴重曬傷所造成的光害性角膜炎,否則難有明顯症狀,因此常被忽略。」
 
陽光中的光線分為可見光與不可見光,可見光包括紅、橙、黃、綠、藍、靛、紫等七種光,其中藍光能量最強,對眼睛有害;不可見光則包括紅外線與紫外線,紫外線又區分為UVA、UVB、UVC三種,UVA波長最長,可下降到大氣層;UVC波長最短,雖然能量最高,但可100%被大氣層吸收,還未下降到地表就完全被阻隔,所以幾乎沒有傷害;UVB波長介於兩者中間,但有10%無法被大氣層吸收,因此傷害最大。由於近幾年隨著地球大氣層屢遭破壞,包括UVC、UVB都長驅直入,對組織的穿透力強,因此一定要格外謹慎。
 
眼睛防曬需從小做起
吳怡頡醫師也提醒,眼睛的防曬「要從小做起」。嬰幼兒的水晶體是完全透明的,隨著年齡增長,水晶體才會也逐漸變黃、變綠,到了高齡老人更有部分人水晶體呈現深褐色,多數光線難以穿透,因此愈年輕、愈要做眼睛防曬,「紫外線對組織的傷害是累積的,就像是皮膚到了三、四十歲才慢慢開始出現斑點一樣,年紀越大,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問題才會逐漸顯現。」
 
因此吳怡頡醫師建議,任何人外出一定要注意眼睛的防曬,太陽眼鏡、遮陽帽、遮陽傘必備,平日有配戴抗UV功能的隱形眼鏡使用者,也要認知這類隱形眼鏡只能保護到眼球的部分構造,必須另外再戴太陽眼鏡,以保護鏡片所覆蓋不到的眼睛周圍組織。
 
隱形眼鏡的廠牌與種類多,使用者在配戴時,一定要留意仿單所標示的注意事項,並遵照使用原則定時保養鏡片,拋棄式隱形眼鏡也須按時丟棄,正確使用隱形眼鏡,才能享受便利,又能同時照顧眼睛健康。
 
醫流角色
吳怡頡醫師
現任:
怡碩視光眼科診所院長
敏盛綜合醫院眼科主治醫師
經歷:台灣眼科醫學會會員


資料來源:愛你眼睛健康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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