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炎報導】

 

文章轉載於2010/07/16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曾韋禎、曾鴻儒 綜合報導〕今年四月,台灣高鐵一名駕駛因服用安眠藥,致執勤時打瞌睡,讓列車在近三百公里時速下,無人駕駛了十三分鐘。監察院昨為此糾正交通部及高鐵局。

一名高鐵駕駛因長期睡眠障礙,服用安眠藥,卻在四月廿四日執勤時突然昏睡,行控中心發現異常後,隨即通知列車長前往查看,並在場監看列車的自動駕駛系統。列車在自動行駛十三分鐘後,安全停靠於台中站,但也出現二十公尺的距離落差。

高鐵上路4年 仍無管理專法

監委程仁宏、趙榮耀昨日提案糾正交通部及高鐵局。程仁宏指出,台灣高鐵公司未於案發後立即通報高鐵局,高鐵局是接獲民眾通報、詢問台灣高鐵後,才獲悉此事,因而遭外界質疑「隱匿案情」。

程仁宏表示,捷運早在一九八八年就有大眾捷運法對其規範;規範高鐵的鐵路法,卻在高鐵開始營運的二○○七年後,未有任何修正;未針對高鐵設立專法或專章,交通部顯然有失當。

程仁宏指出,高鐵比台鐵快,但高鐵行車人員酒測標準卻比台鐵寬鬆,台鐵的酒測標準是0mg/l,高鐵居然是0.1 mg/l;今年三月三十一日,還有兩名高鐵駕駛在前一天的聚餐中飲酒,而無法通過執勤前酒測,暫停執勤。高鐵駕駛的健檢項目也不如台鐵,缺乏肝炎病毒篩檢、癌症篩檢、腎功能檢查、痛風檢查等,顯不合理。

趙榮耀表示,台鐵及台北捷運都發生過駕駛失能事件,高鐵局卻未以此為鑑,高鐵列車長也未接受駕駛訓練,無法在駕駛失能時替代駕駛,高鐵局也未督促台灣高鐵建構「多重安全防護」緊急應變機制,亦有不當。

昨日才通令駕駛酒測零檢出

交通部、高鐵局昨日均表示,未來會依合約加強監督高鐵,台灣高鐵公司則決定將酒測規定改為零檢出,昨日已通令直接採用新標準。

交通部強調,鐵路法子法中,例如行車人員機能檢查規則,高鐵其實均有另闢專章;鐵路法則是原則性的規範,台鐵、高鐵只是速度有差異因此未另立專章,國外的作法均是如此。至於酒測標準部分,高鐵公司已經決定儘速修正。

高鐵表示,當初因為考量檢測儀器可能會有誤差,因此將酒測值訂為不得超過○.一毫克,實際執行上,高鐵仍以零檢出為標準,只要測出有酒精反應,駕駛仍不得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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