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懷孕婦女 高危險妊娠增3成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台灣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有明顯遞延趨勢。民國91年生母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26.9歲,至101年已來到30.1歲;而91年30歲以上生第一胎的生母占35.6%,現在來到45.9%,代表生母超過30歲才生育第一胎者人數快速增加,已快達半數。新光醫院侯勝茂院長表示,高齡懷孕婦女需面對母親及胎兒潛在的危險逐漸增加,呼籲23至30歲為最佳的生育年齡。
 
新光醫院婦產科蔡育倫醫師表示,由於晚婚、生育年齡逐年上升及人工生殖科技介入,使得懷孕婦女在生產時,面對母親和胎兒潛在的危險逐漸增加,包括:早產、子宮頸閉鎖不全、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懷孕合併內外科疾病、懷孕時合併有感染疾病、高齡產婦、早期破水、多胞胎、胎兒生長遲緩、胎兒過大、妊娠過期、胎兒窘迫缺氧、前置胎盤、植入性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少或過多等。
 
此外,在懷孕期間因母體或胎兒的先天性因素,影響胎兒、嬰兒的死亡或缺陷,都稱為高危險妊娠。根據統計,民國102年在新光醫院照護的懷孕婦女,有超過30%的孕婦為高危險妊娠。
 
至於懷有雙胞胎的母親,則須特別留意早產風險。77年次張小姐,自然懷孕且為雙胞胎男嬰,在22周時因出血被送醫治療,不僅發現子宮頸開3公分,還看到羊膜有細菌感染情形,隨即安排住院安胎。由於產婦子宮頸閉鎖不全,因此進行子宮頸環紮術以避免子宮頸口持續擴張,在安胎到23周時,因提早破水,在兒科醫療團隊會診後,與產婦溝通將提供早產兒的照護諮詢,產婦同意後即進行剖腹產下2名男嬰,分別為610克、560克。
 
侯勝茂院長指出,根據統計指出,民國40年,我國出生率為49.97%,到100年已下滑至8.55%,加上生育年齡延後,造成30至34歲、35至39歲的育齡婦女生育率出現成長趨勢,尤其30至34歲的年齡層已躍居第一。由於高齡懷孕婦女在懷孕和生產時,胎兒和母親的風險相對增加,因此,在提高生育率之餘,更要早點生育,建議23至30歲是婦女最佳的生育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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