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我可以。」讀者提到,想要孩子的決心能戰勝療程艱辛,這也是不孕夫妻的心聲。

台灣每12對夫妻就有1對受不孕之苦,現代人普遍晚婚,生育年齡上升,使受孕不易,但不孕絕非報應,不孕夫婦切勿自責。

有正常性生活,且沒有採取避孕措施,一年以上仍無法自然受孕,應為不孕。不孕症分為不曾懷孕的「原發性不孕症」,與因某些原因無法再受孕的「次發性不孕症」,讀者可能屬於後者。

造成不孕原因有輸卵管阻塞、排卵功能不穩及精蟲不佳。精蟲不佳包含無精症、精蟲適應不良症等,不孕是男女的問題,夫婦應同時檢查。

接受不孕療程,女性經常面對扎針等生理痛苦與等待結果的煎熬,這時家人的支持與正確的醫學知識很重要,了解治療的步驟與意義,心情就能比較平靜而不過度緊張。

接受治療時,不孕夫妻通常先嘗試人工受精,女性自經期第3天起,連續服用5天排卵藥,之後第6、8、10天各打一劑排卵針,通常第12天就會順利排卵,此時注入精蟲,提高受孕率。

若人工受精失敗,可再嘗試試管嬰兒治療,女性經期第3天起,每天定時打排卵針1至2針,到經期第7至8天做陰道超音波,測量卵泡數目及大小,並抽血追蹤卵泡成熟度,之後每隔3、4天追蹤卵泡發育。由於注射排卵針,此時可能出現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

通常經期第13天可順利排卵,排卵後,視身體狀況一次可取出適量的卵子,取卵後5至6小時內與預先取出的精蟲結合,再將2至3個成功結合胚胎植入體內。

人工受精費用約2萬元,試管嬰兒則須花費10至12萬元,但不孕夫婦求子心切,近10年來尋求試管嬰兒治療者增加三成。

諮詢╱中山醫學大學婦幼醫院婦產部主任李茂盛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記者吳佳珍
http://udn.com/NEWS/HEALTH/HEA2/8663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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