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自費二年後才有健保? 對民眾不公平
日前健保署發函給各醫事團體,函件中針對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所提建議,新藥上市,在國內應自費二年後,才能申請納入健保,要各醫事團體提供意見;對此,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世雄認為,這對民眾並不公平!
 
陳世雄理事長指出,目前一個新藥在台灣上市,得要在台灣進行臨床試驗,再向TFDA申請上市,大約就要六個月至一年時間,之後送健保署申請健保給付,也要一年以上時間;新藥從國外上市到來台申請上市,大約要三至五年時間,民眾才能以健保享用此新藥。
 
陳世雄理事長認為,病患應及早使用到科技新藥,才能解除病痛與症狀,而且時間上應越快越好;由於新藥要獲得健保給付,得經健保署核價後才可使用,且得要送共同擬定會議委員會討論,但由於新藥導入會占了原來健保總額的費用,並會擠壓到基層醫療診所固定總額,造成利益會減少,因此會出現反對聲音;而對於醫師公會的想法與立場,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這對民眾而言,卻是不公平的!」陳世雄理事長強調,要新藥上市二年後才能申請納入健保,這會影響到民眾的權益;對於經濟能力差的民眾,就無法享受到新科技研發的新藥,進而會影響到疾病與改善病況。因此,陳世雄理事長建議,新藥及早納入健保,可以將補充保費的收入,編列新藥導入預算,好讓民眾能及早享用到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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