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有室內遊樂設施 須符合國際標準
為了讓父母都能帶著孩子開心用餐、享受天倫之樂,許多餐飲業者都會提供兒童遊樂設施,讓孩子能在裏頭開心玩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兒童安全,將率先全國要求轄區內36間含麥當勞、肯德基等附室內兒童遊樂設施的餐飲業者,符合國際標準ASTM F1918,並預計將於今年6月底完成安全稽查。(圖片來源/取自網路)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前內政部兒童局訂頒的「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辦理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稽查業務,雖然根據歷年稽查結果,並未發現重大缺失,但由於該規範是引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樂場設備」,而該規範是針對戶外,如公園、綠地的兒童遊樂設施,因此較不適用於餐廳室內封閉式的區域。
 
因此,台北市衛生局主動邀請衛福部社家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財團法人全國公證認證基金會、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檢驗機構及餐飲業者代表進行會議,決議請中央主管機關盡速確定室內遊樂設施安全檢查適用標準,並要求餐飲業者在標準出爐前,須先以國際標準ASTM F1918進行室內兒童遊樂設施安全檢查,盡速改善缺失。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檢視國際標準ASTM F1918共有14個項目,包括「適用範圍、參考文件、用詞解釋、一般規定、材料與製造、性能規定、進出通道、設備、進出規定、完整性測試及結構穩定度、維護與維修、防火措施、逃生規範、無障礙性」等。呼籲餐飲業者,應盡速檢視是否符合規定,違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若通知期限改善仍不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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