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赴陸移植旅遊 醫籲修法擴大器捐
國內每年有數百人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但根據國際醫學及法律專家調查發現,中國大陸的器官來源多為使用未經同意卻遭強摘的死刑犯。今天是國際人權日,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等團體,共同呼籲政府修法擴大器捐、杜絕移植旅遊。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理事長胡乃文表示,在中國大陸器官來源不明情況下,赴大陸做器官移植的民眾,不僅自身承受醫療安全風險,並可能使用未經同意卻遭到強摘死刑犯的器官,恐成為大陸盜賣強摘人體器官的幫兇,承受道德與法律責任。
 
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董事長吳樹民指出,其實台灣醫界去年10月已發起反對活摘器官連署,目前已有近5000位醫師連署;今年7月,台灣也開始正式推動「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 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DAFOH, www.dafoh.org)全球徵簽活動,5個月內逾20 萬人連署,其中包括醫師、律師及中央和地方民意代表。
 
胡乃文建議,政府應修法擴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符合2008年世界移植學會所公布「伊斯坦堡宣言」,以及世界醫學會、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導原則與醫學倫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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