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腺癌新標靶藥物 延長壽命13.7個月
國內每年約新增1萬名肺癌病患,其中6成為肺腺癌基因變異,且多數病患確診時已為晚期。以往患者使用化療的存活期相當短,如今健保署於11月1日開始,針對肺腺癌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治療,新增第二種健保給付標靶藥物,可延長壽命超過13.7個月。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高尚志表示,肺腺癌佔肺癌比例最大宗,國內近6成病患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變異現象,當EGFR產生變異會加速癌細胞增生及轉移,而化療反應率僅3成多,標靶藥物可達近8成反應率,是目前治療晚期基因變異肺癌的趨勢。
 
台北榮總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指出,目前健保給付的兩種一線標靶藥物,作用機轉相同,但化學結構不同,藥物特性也不相同。新給付的標靶藥物在血中濃度高,但肝毒性卻更低,治療效果對於肝功能異常者較好,能延長壽命13.7個月,但對於皮膚與腸胃道的毒性較大。
 
蔡俊明強調,肺腺癌病患會因藥物肝毒性的副作用影響,導致減藥或停藥的狀況,過去曾有病患使用原有的標靶藥物治療,產生肝功能異常的副作用,被迫停藥,改用新給付的標靶藥物後,肝指數明顯下降,肝功能也恢復正常狀態。
 
台灣肺癌學會理事長彭瑞鵬則表示,新給付的標靶藥物是唯一經過國外大型研究,可延緩肺腺癌病患疾病惡化超過一年的藥物,不僅增強第一線治療機會,也替病患爭取更多時間,同時也帶給醫師多一種治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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