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正確保險觀,罹癌才能渡難關
「負擔不起昂貴的抗癌新藥」常常是許多癌友共同的心聲,在新藥無法及時納入健保給付的情況下,利用私人保險來補償醫療支出也是分擔風險的方式之一。然而,最令人擔憂的卻是罹癌後,赫然發現繳了多年的保險只夠填補一點點缺口或根本派不上用場,頓失所依的癌友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想必十分茫然無助。
 
根據保險發展中心2016年的統計資料(註1),台灣每人平均持有二張以上保單,保費支出平均為13.3萬元,整年度保費總收入佔GDP 18.3%,居全世界之冠!另根據壽險公會公布的2016年的統計資料(註2),每人的死亡給付卻不到56萬元。以四大險種的保費收入來看,壽險佔了80.6%、傷害險(意外險)佔2.04%、健康險佔了10.79%、年金險佔6.57%,據統計發現,保費中有八成都拿來買壽險,而非在平時生病就醫時所需要的醫療保險。
   
所以,保險並非有保就好,保險的內容到底要如何規劃,才能讓辛苦繳交的保費發揮最大效益呢?
◎ 儲蓄型商品不能代替保障型商品
國人喜歡利用保險來達到儲蓄的目的,偏好終身、還本型的保險商品,卻往往忽略了儲蓄型商品其實較類似於一種投資工具,提供的是投資報酬,並沒有事故發生時的風險保障。反之,保障型保險商品不提供投資報酬,卻能夠幫助保險人轉嫁風險。建議大家在規劃保險組合時,能夠將儲蓄型商品與保障型商品同時納入考量,也就是儲蓄與保障並行,擁有完整的保險組合,給自己與家人一個充足的保障。
 
◎ 事前規劃合適的保險組合最重要
保險是無形的商品,事前的規劃尤其重要,建議先分析自己的風險為何,瞭解需要多少保障,針對缺口與需求,在預算內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內容。許多人為了人情壓力買保險,根本不清楚自己擁有那些保障,事後發生保險事故時,才發現購單的保險商品無法填補需求,到時才想要調整保險商品的配置也無能為力。 
 
◎ 經濟支柱要優先擁有保障
在規劃家中成員的保險時,被保險人建議以家中的經濟支柱為優先,可幫助家庭在事故發生時,將可能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失等風險,包括經濟支柱罹患癌症後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外,每個月還要花費龐大的醫療費用,或者面臨經濟支柱身故家中頓失經濟來源等,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相較之下,非經濟支柱者如果發生不幸時,家庭仍有經濟支柱來支持醫療費用及其他一般家庭支出,家中經濟不至於立即陷入困境。保險雖然無法提供百分之百的後盾,但良好的規劃才能防範突如其來的改變,有即時的資源與力量挺過抗癌難關。
 
註1:保發中心保險財務業務統計 
           www.tii.org.tw/opencms/information/information1/000001.html
註2:壽險公會壽險統計資料 www.lia-roc.org.tw/index0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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