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醫院桃園分院一般外科主任葉俊男表示,胃腸道基質瘤以標靶藥物為術後輔助治療時,腫瘤復發時的治療方式需視生長部位與腫瘤型態評估而定,可用手術、酒精注射或燒灼術等方式,合併標靶藥物治療。

根據一項美國2001年的大型研究,大於3公分的胃腸道基質瘤,手術後服用第一線口服標靶藥物一年做為輔助治療,能將復發率由17%降至2%,如果腫瘤6~10公分以及10公分以上的腫瘤,未使用標靶藥物輔助治療與有服用標靶藥物的對照組,復發率分別是24%2%,以及59%23%,不難認定腫瘤愈大,復發機率越高。

國內外各種研究結果證實,以標靶藥物術後輔助治療,雖不見得可以完全預防腫瘤發生,但對延緩復發有明確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許多研究都是以術後服用一年為期,但並不表示術後一、兩年內未復發即永久免疫,患者仍可進一步向醫師諮詢,評估是否符合標靶藥物輔助治療給付條件,積極減緩腫瘤復發。

葉俊男指出,目前歐洲有兩個大型臨床實驗,分別針對術後連續服用兩年及三年的標靶藥物進行研究,預計結果會在今年6月美國癌症醫學會公布,究竟標靶藥物應服用幾年以達到最佳之療效,屆時也會有更明確的方向。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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