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設置AED 心跳停止快電擊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在台北車站所舉辦的「公共場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全面啟動」記者會時指出,去年元旦跨年晚會中,就有人突然心跳停止,而因為及時使用AED,被救回生命。
 
「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於今年1月16日公告實施,規定公共場所都應設置AED;江宜樺表示,公共場所設置AED是國家公共政策,政府會編列經費執行,民間業者也應配合,在私人的公共場所設置,至於民眾也要知道如何使用,希望到年底時,能夠達到每十萬人有44台AED的水準。
 
衛生署長邱文達也表示,心臟病高居全國十大死因第二位,每年約有2萬人到院前死亡,並有研究指出,對於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如果能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而每晚1分鐘給予電擊,存活率就下降7-10%。
 
邱文達指出,台灣推行救護車上裝設AED後,存活率已從小於1%提升至5%,以歐美、日本等國家的經驗,在公共場所裝設有AED,存活率可提升到30%以上;台灣在公共場所裝設AED後,若以提升存活率15%來看,一年就可救回3000人。
 
「緊急醫療救護法」並納入「善良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援引「救人不受罰」原則;邱文達說,AED就是俗稱的傻瓜電擊器,民眾在使用時不用害怕,AED會自動偵測心跳,若是心跳正常,就不會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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