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 北市補助輻射污染戶慰問金
國內證實有輻射污染建築物已超過20年,影響範圍集中在北台灣地區,其中確定曾受影響的就超過7千位民眾。長久以來台灣在輻射安全防護上與國際間仍有差距,台北市率先三讀通過修正相關自治條例,增列輻射污染建築物的居民,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並有重大傷亡者,可向北市府申請慰問金。(圖片來源/資料庫)
 
依據資料顯示,台灣地區民眾接受到的天然背景輻射,每年約1.6個毫西弗;高天然輻射地區每年則5-15個毫西弗;若全身一次急性暴露1-2個西弗(1西弗等於1000毫西弗),會造成噁心、嘔吐等急性反應;若全身一次急性暴露大於6個西弗,則導致死亡。
 
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表示,我國對輻射汙染住戶的補助,長久以來維持在任一年所受劑量5毫西弗以上者,才有接受健檢的權益;但國際間早在1990年,已將一般民眾輻射防護標準提升為1毫西弗,我國卻直到2006年才採用國際標準,且直到2012年11月,在原能會102年度預算審查上,才決議針對全國輻射屋居民1-5毫西弗者編列體檢預算,提供每年一次的健檢補助。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率先在1996年開始,針對台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居民,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未達5毫西弗者,額外提供健檢與長期追蹤服務;又於昨日通過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增列居住、就業或就學處在台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的民眾,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並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即可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慰問金。
 
北市衛生局表示,條例公布施行後,將依法訂定「慰問金申請辦法」與「健康檢查項目及就診掛號補助辦法」,預計下半年發布施行;預訂慰問金為:罹患特別重大傷病者每人新台幣1-5萬元、死亡者每人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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