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不濫用 藥師公會:全民責任
一旦傷口感染發炎,或有小感冒,許多民眾很習慣走去藥房指名購買抗生素,但其實這樣的行為可能違法,您知道嗎?根據日前食藥署發表去年10月份抗生素專案稽查成果,指出受稽查的藥局中,確有違反相關規定的情形,如公開陳列處方用藥,陳列藥品過期,及未持有處方籤配藥。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張培璵表示,已要求所屬各縣市藥師公會督促所屬會員,調劑醫生處方藥或販賣其他藥品,應確實遵守藥事法及優良藥品調劑作業準則,以維護全民用藥安全。事實上,細菌造成的發炎,才能藉由抗生素消炎,張培璵提醒,發炎現象是否是由細菌所引起,則必須由醫師作專業的診斷與判斷,並進行細菌的培養或特殊的檢查來確定,千萬別自作主張,自行購買或要求醫師開立抗生素服用,以避免讓細菌有逐漸生長茁壯的機會。
 
衛福部也推行抗生素使用「三不政策」,除了建立民眾使用抗生素的正確概念,也希望避免濫用造成細菌抗藥性的不斷擴展。一,不自行購買:由於抗生素為處方用藥,須由專業醫師判斷與檢驗,才能針對菌種給予適當抗生素。二,不主動要求:服用不必要的抗生素不但會造成身體的負擔,還可能會產生副作用;此外還會使得體內的正常菌叢受到抗生素的摧殘,免疫能力反而越來越差。三,不任意停藥:抗生素的使用一定要按時服藥,並服完整個療程,切勿因症狀有所改善而自行停藥,這種行為會造成細菌有機會衍生出抗藥性,原來使用的抗生素就對這株細菌失去效用。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張培璵再次鄭重說明,對於各級主管機關稽查藥品使用結果,一定會針對相關缺失,檢討有效改進措施,聯合各縣市藥師公會自律,恪遵各項藥事法令規章,落實藥師的社會責任,也歡迎全民加以監督。同時也呼籲衛生主管機關改善藥品供應產業結構,落實醫藥分業單軌制及藥品再分類之要求,讓社區藥局能夠獲得適當的健保處方箋釋出量,得以完善藥局經營環境,從制度面根本杜絕私自販賣處方藥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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