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案件頻傳 恐產生發展遲緩莫輕忽

發展遲緩和兒童不正常對待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根據文獻統計,發展遲緩的兒童中約有三分之一的個案曾遭受不正常對待。另一方面,無論何種形式的兒虐個案,經歷長期疏忽或者一次嚴重的身體虐待後,平均約有四分之一會產生發展遲緩,以及不同程度的身體障礙及疾病,要特別注意!

發展遲緩或異常發展兒 需接受早期療育

大同醫院小兒科主任周柏青表示,發展遲緩兒童係指認知、生理、運動、語言、溝通及心理社會等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異常之情形,而需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特殊兒童。

發展遲緩兒童越早接受療育,改善的空間越大,周柏青主任指出,根據國外統計,發展遲緩兒童約佔六歲以下兒童人口的8%。以高雄市為例,預估每年六歲以下發展遲緩兒童約八千名,但目前高雄市被家長發現而接受早期療育的發展遲緩兒童可能不到五分之一。

學齡前嬰幼兒若於家中遭虐 不易被察覺

發展遲緩除了限制孩子天生的潛能,也造成家庭及社會極大的負擔。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近年國內兒虐案件頻傳,尤其尚未進入幼托體系之學齡前嬰幼兒若於家中遭虐待,往往不易被察覺,且社福體系也常因無法取得相關證據而降低其資源介入的效率。

為能守護大岡山 兒少健康,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團隊正式進駐岡山區衛生所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期盼藉由兒童發展聯合評估服務的推廣及據點擴增,第一時間篩選出發展遲緩的個案,並讓其接受早期療育的資源,也為減少年幼兒童受虐的可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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